药物别名:美斯的明、酶司的明、酶抑宁、Ambestigmine、Mytelase
一级分类:
神经系统药物
二级分类:
神经细胞活化剂及营养药物
三级分类:
胆碱酯酶抑制剂
药物别名:
美斯的明、酶司的明、酶抑宁、Ambestigmine、Mytelase
药理作用:
属季铵类易逆性抗胆碱酯酶药。兴奋骨骼肌作用较
新斯的明强,作用持续时间也较久。
药动学:
本品胃肠道吸收少。通常作用持续4~8小时,但因人而异。本品不为胆碱酯酶水解,其代谢途径尚不清楚。
适应证:
可口服给药治疗重症肌无力,尤其对不能耐受
新斯的明或
吡斯的明的病人有效。
用法用量:
成人起始量,5mg/d,可间隔1~2日,每日增加5mg,至获得所需要的反应。维持量个体差异大,通常为5~10mg/次,3~4次/日。
药物相应作用:
因引起M胆碱受体兴奋较
新斯的明少,故禁止常规性与阿托品同时应用,此时过量所致M受体兴奋受到抑制后将导致更严重的N胆碱受体效应(如自主运动麻痹volun-tary paralysis)。